人不仅是法院制度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法院制度文化的享有者和受益者。呼玛法院坚持依靠人、管理人、为了人这一思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法院制度文化建设的始终,从三方面入手,推动法院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的法院制度体系。
一、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形成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及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制约亦是保护、监督亦是关爱”的含义,从而自觉的做到遵章守纪、严以律己,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起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硬作风。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秉承权利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根据各个岗位和环节的目标任务的工作特点,结合思想工作、政治学习、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基本要求,编撰了《呼玛县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收集了九大类86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内外结合,强化监督,形成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
各项制度重在落实,只有将每一项规定都落实到干警的具体行动中,才能发挥具体的实际作用。呼玛法院采取全方位、多触角、内外结合的监督方式,通过实行“一岗双责”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法律文书上网、开通呼玛法院网站、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做到“内外兼修”,变被动接受监督为积极主动地自觉接受监督,使执法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规范行权、依法办案。
三、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形成以制度建院的长效机制。
我院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始终坚持制度的约束性与激励性并重的原则,在管理和制约的同时,注重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秉承公平合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呼玛法院绩效考评办法》,将干警分为审执岗位人员和非审执岗位人员两大类分别进行考评,同时实行审执岗位“尾数淘汰”制,根据岗位职责制定考评标准,并结合绩效考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干警在干部提拨、任用、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排名末位的干警离岗参加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的永久调离审执岗位,形成法院队伍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二是制定了信息调研奖励制度和宣传工作奖励制度,完善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及优秀法律文书等奖项的评选奖励制度,不断提高奖励幅度,做到奖惩分明,有效发挥了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了双向激励机制并存、长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法院制度体系建设。
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一套符合呼玛法院工作规律、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各项制度深入人心,有效地增强了法院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