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呼玛法院的一群“新法官”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发出掷地有声的铮铮誓言。
这是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呼玛法院首次进行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前期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名单公示8项环节,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26名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法院新的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作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可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有同等权利,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这26名陪审员是来自机关、企业、社区等各行各业的普通群众,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能使法院审判中融入更多人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