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强制执行周”攻坚战要求,我院执行局“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奋战执行第四季度,重拳出击农民工薪资问题,为了能让农民工在年关将近之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穷尽执行措施,讨回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
被告大连大开市政筑路有限公司借用江苏屹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资质对工程进行投标并中标,该公司作为实际实施工人又将工程交给苏某施工,原告七人经人介绍到苏某处干力工,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劳动费,但工程结束后,也未支付,经调解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被告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面对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局的干警毫不懈怠,倾力执行。先行到银行调查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非常狡猾,发现账户上的钱早已转走,为了尽快让农民工兄弟拿到工资,呼玛法院执行局联动呼玛政法委、司法局、建设局、工程公司等单位。查到该公司有其他的工程款,经多次与县里沟通协调,呼玛法院执行局对工程款进行冻结、划扣、偿还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十余万元。“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顺利拿到了拖欠几年的工资,谢谢法官给我们撑腰!”申请执行人李某等七名农民工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呼玛法院,并送来一面写着“心系农民工 重击执行难”的锦旗。
呼玛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协调配合职能作用,优先安排人力、采取多元化举措优先办理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执行不求人”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