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开车送友回家 路出车祸担责赔偿

发布时间:2012-03-28 16:00:31


萍乡法院网讯 一起结伴外出钓鱼,午夜归来时送钓友回家出车祸,易某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车子碰坏了,朋友黎某受伤的医药费5万余元,也要易某自己全部承担。

  这事还得从2010年11月的某一天说起,黎某、易某与其他四人相邀一同乘坐易某驾驶的私家车去乡下钓鱼、游玩。返回萍乡时,已是凌晨1点时分。因黎某与易某不住在同一个地方,为此黎某请易某帮忙用车绕道送自己回家。出于好心帮忙,易某欣然应允。易某驾车送黎某回家途径319国道某电扇厂门口路段时,因避让一辆对面左转弯的两轮摩托车,致使自己驾驶的小车倾翻在路边水沟里,造成车内黎某受伤、车辆受损。经鉴定,黎某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对此交通事故作出认定:易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黎某就赔偿费用与易某进行协商,要求易某全部承担赔偿费用,易某不同意,为此黎某诉至法院。经过一、二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易某作为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同意黎某乘坐,即负有将其安全带至目的地的义务。易某由于驾驶不慎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观上具有重大过错,对黎某受伤所致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为此法院最后判决易某赔偿黎某的损失5万余元。

文章出处: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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