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改变以往“粗放式”的查询方法,对所有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四查一告知”措施,“四查”是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进行查询。对申请执行人采取“一告知”,在获得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的第一时间,法官会立刻与申请执行人及时联系,告知其具体情况,提高执行信息便捷性和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并对查询情况进行统计分类汇总,节约办案法官的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采取“四查一告知”以后,呼玛法院共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0余次,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2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