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玛县人民法院在第十八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呼玛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对呼玛法院全体干警莫大鼓舞和鞭策。
多年来,呼玛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职责,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公正、廉洁、文明”为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丰富创建载体,全面推动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做出了积极努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呼玛法院将继续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提高素质,努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建成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院,为构建和谐呼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