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庭审六不准
发布时间:2015-05-08 08:52:58
1、不准喧哗吵闹,扰乱法庭秩序;
2、不准不经审判长许可擅自发言、陈述和辩论;
3、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4、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5、不准在开庭时使用通讯工具;
6、不准开庭时吸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