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制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呼玛法院院领导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县领导非常重视,表示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县长孙金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并责成政府办将文件转发全县,以规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呼玛法院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将对每个新收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前逐案下发给被诉行政机关,并要求不能出庭的机关负责人提交书面理由。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不出庭理由及解决争议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给县政府法制部门,反馈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