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法院立足实际,务实创新,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严格做好“选任、培训、管理、保障”四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2016年以来,该院41名人民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300余件,参审率为91%,充分激活陪审潜能,有力的应对了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激增态势,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遵循程序,注重素质,严把人民陪审员“入口关”。在选任过程中,坚持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注意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公开选任信息,畅通报名和荐举渠道,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目前该院41名人民陪审员均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各行业,大专以上学历占8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34%,社区、村委会人员占66%,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针对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情况和审判基本知识了解较少的情况,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统一就职业道德、刑法、民法、行政法及其相关诉讼法等方面组织集中培训学习,加强陪审员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教育,进一步夯实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同时,针对上岗后的实际需要,还专门开展了庭审观摩、以案代训等形式的实践培训课程,选派资深法官从庭审程序、驾驭庭审的方式方法、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示范教学,庭后组织陪审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讲解,丰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经验,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此外,通过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等刊物,统一配发《人民法庭实用手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等书籍,使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前沿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审判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加强管理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保障。呼玛法院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由政工科负责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坚持“集中管理,分类使用”的原则,要求各业务庭依照案件类型、陪审员的特长,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陪审员参加有关案件的审判;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按照规定先由人民陪审员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人民陪审员应有的地位和所享有的权利;按照合理规范、科学考核的要求,建立《人民陪审员绩效考核档案》,作为人民陪审员在每个年度内的业绩考核依据。
激发活力,创造条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积极性。设立陪审员办公室,配有电脑等办公设备,为陪审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的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让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陪审工作中。加强经费保障,争取财政支持,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需要的经费纳入预算,对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培训活动而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及时核销,积极最大限度的为陪审员工作创造便利,使他们愿意参与陪审工作,积极履行人民陪审员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