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两学一做”活动中,呼玛法院针对司法礼仪、审务活动、日常考勤、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司法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规范司法礼仪。要求干警在进行审判执行公务活动中严格按照规则着法袍或审判制服,着装时做到举止得体,仪表端庄、干净整洁;除按规定佩戴徽章、警衔标识外,不得自行佩戴其他装饰品。二是规范庭审活动。要求参加庭审的工作人员准时参加庭审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庭审过程中,应坐姿端正,不得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审判席上吸烟、随意离开审判席位,维护好庭审秩序。三是规范日常考勤。干警在正常工作日实行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均要求签到,对于无故未参加的干警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