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法院完善工作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

发布时间:2015-08-06 10:06:59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实行每周一至周五早会点名制,做好考勤登记,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二是严格执行证销假制度。干警的公休、事假、病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请假条必须有庭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交政工部门保管。

    三是实行去向告知制度。当日往返的外出送达、下乡办案、外出执行等公务行为,必须告知庭室负责人,超过一天的公出,必须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四加强应急联动制度。庭室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与公安局、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的联系和配合,涉及生大民生等案件,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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