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法院院长接待日收到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4-11-24 10:53:37


    呼玛法院坚持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上午由主管立案、刑事、行政、纪检的主管院长负责接待,下午由主管民事、执行的主管院长接待。一些在接待日当天解决不了的问题,院领导将开展“一竿子到底”的接待方式,会在7-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院长接待日工作受到的群众的一至好评,特别是镇外乡下的群众,不必为了见法院领导一面,疲于往返或扑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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