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委、县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文明廉洁、风清气正,呼玛县人民法院党组现向全体干警发出廉洁自律提醒:
1.违规收受要不得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节礼;严禁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违规招待莫参与
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私人聚餐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酒驾醉驾要远离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广大党员不仅要做好“八小时之内”,更好坚守“八小时之外”,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身边人,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绷紧纪律这根弦。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4.奢靡浪费不可取
节日期间,不能贪图享乐、挥金如土,严禁奢靡浪费。广大党员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绝不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做违背公序良俗之事,带头弘扬清风正气。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疫情防控不松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党员干部要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力以赴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不聚集、不扎堆,自觉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出县,在家过节省心又省钱。